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经指导教师推荐,未达到学院学术创新成果基本要求的两名博士研究生陈星(学号:2019561005)、林雨(学号:2019561007),通过本学科创新性水平认定的方式提出了博士毕业答辩申请,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现场公开答辩的方式对上述两名申请人进行审查,认定两名申请人其他代表性成果体现的创新性水平达到学院毕业要求,同意申请答辩。
学院对上述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6—8日,如有疑问请于公示期内与学院教学办公室联系,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0431-85167549。
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