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人工智能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方法,选拔优秀人才,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质量;坚持全面考察,注重客观评价,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考核;坚持公正公开原则,严格管理,确保考生合法权益。
二、复试录取组织管理
成立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进行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1.成立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 长: 常 毅 张晓冰
组 员: 伍铁如 刘 丽 韩小伟 任玉莲
2.成立人工智能学院复试命题小组,负责制定难度适宜、数量充足的复试试题。
3.成立人工智能学院复试小组,由不少于7位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负责确定考生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操作程序。
4.成立人工智能学院复试技术保障小组,确保复试所需要的软硬件条件,掌握软件操作流程,培训复试教师,及时处理复试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5.成立人工智能学院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完成考生的资格审查、身份验证。
6.成立人工智能学院复试监督检查小组,负责对学院复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廉洁廉政、工作回避和考生作弊等进行监督检查。
组 长:刘 丽
组 员: 顾旭娜 谭筱川
三、复试基本要求
1.考生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中报考条件等相关规定和要求。
2.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拟录取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3.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的专业安排复试。
四、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与考生逐一签订《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往届考生毕业(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毕业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科阶段定向就业培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就业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及复试表上的照片与本人不相符者;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与《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五、复试方式和内容
(一)复试方式及时间
1.采用线下复试方式。
2.复试时间:2023年3月28日
上午:9:00—10:30 笔试;
下午:13:00 面试。
(二)复试相关要求
每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小组成员由7位以上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
(三)复试主要内容
复试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创新潜质、思想道德品质、外语听说能力等综合素养。
1.专业素质和能力
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类别)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考核涵盖了招生专业目录中复试科目相关的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2.综合素质和能力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人事档案审查或政审必须在发放录取通知书之前完成);本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人文素养;心理健康情况。
3.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由精通外语的教师任主考教师,主要考查考生应用外语的准确性、流畅性及灵活性等。
(四)体检
考生体检在新生报到后由学院组织进行。
六、复试成绩
1.复试(综合面试)成绩满分300分,合格分数线为180分,对在复试中没有达到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相加为招生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考生按招生考试总成绩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录取,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确定优先级顺序。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调剂
调剂办法另行公布。
八、复试录取
1.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录取名单。
2.强军计划、援藏计划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均录取为定向培养研究生。
3.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录取工作按照教育部、军委政治工作部相关文件执行。
九、信息公开
1.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人工智能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为三天。
十、咨询及申述渠道
考生对复试、录取结果如有疑问,可在复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
学院咨询电话:0431—85168295、85167549
学院监督电话:0431—85167536
如对学院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提出申诉,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委监察处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431—85166371。
附件:《吉林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