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奖学金、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学院定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强化优秀学生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综合成绩计算
学生综合成绩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净加减分”组成,即综合成绩Z=课程加权平均成绩A(百分制)×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权系数)+综合素质测评成绩B(百分制)×β(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权系数)+净加减分C,其中α=0.8,β=0.2,-1≤C≤1,maxZ=101。
1.“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和成绩统计按照教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自评、互评、组评、师评四部分成绩组成。自评为学生自我评价。互评是学院按照班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分组,组内成员之间互相评价。组评是学院按照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组评小组(小组成员一般由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设组长1人),小组成员通过召开评议会对本班级(或专业)的学生进行评价。师评是辅导员和班主任对所带学生进行评价。综合素质测评时可参照《吉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参考指标》(附件1)进行评分。
3.“净加减分”是对学生学年内各类奖惩情况进行加分和减分,净加减分政策细则见附件2,加分和减分最大值为1分。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月17日前提交佐证材料。
三、相关信息公示
1. 组评小组
2021级1班
组长:刘之澍
组员:刘一诺 滑康辉 张鑫铭 申中山
2021级2班
组长:赵家兴
组员:刘双雪 王宇杰 雷裕珍 白芸鹭
2022级1班
组长:刘锦达
组员:康萌 张德录 曹炳宇 石雨承
2022级2班
组长:曹齐诺
组员:张黄瑞鑫 曹雨轩 董天宇 郭鑫宇
2023级1班
组长:李昊雨
组员:朱意博 范馨方 林伟煌 吴沅泽
2023级2班
组长:李宗睿
组员:王荻赫 王正阳 路博正 翟立博
2. 指标分配
奖项 |
2021级 |
2022级 |
2023级 |
一等奖学金 |
3 |
3 |
4 |
二等奖学金 |
6 |
7 |
7 |
三等奖学金 |
9 |
10 |
10 |
单项奖学金 |
6 |
7 |
7 |
校优秀学生干部 |
2 |
2 |
2 |
院优秀学生干部 |
4 |
3 |
3 |
校优秀学生 |
4 |
3 |
3 |
院优秀学生 |
7 |
7 |
6 |
四、疑义申诉
在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过程中,师生如对评选工作有疑义,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5168425。如仍有疑义,请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