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1 点击: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奖学金、 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学院定于近期开展2023-2024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强化优秀学生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2.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每学年评选一次。

二、综合成绩计算

学生综合成绩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和“净加减分”组成,即综合成绩Z=课程加权平均成绩A(百分制)×α(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权系数)+综合素质测评成绩B(百分制)×β(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权系数)+净加减分C,其中α=0.8β=0.2-1C1maxZ=101

1.课程加权平均成绩的计算方法和成绩统计按照教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2.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由自评、互评、组评、师评四部分成绩组成。自评为学生自我评价。互评是学院按照班级(或专业)为单位进行分组,组内成员之间互相评价。组评是学院按照班级(或专业)为单位成立组评小组(小组成员一般由学生党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组成,总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设组长1人),小组成员通过召开评议会对本班级(或专业)的学生进行评价。师评是辅导员和班主任对所带学生进行评价。综合素质测评时可参照《吉林大学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参考指标》(附件1)进行评分。

3.净加减分是对学生学年内各类奖惩情况进行加分和减分,净加减分政策细则见附件2,加分和减分最大值为1分。请符合条件的同学于917日前提交佐证材料。

三、相关信息公示

1. 组评小组

20211

组长:刘之澍

组员:刘一诺 滑康辉 张鑫铭 申中山

2021级2

组长:赵家兴

组员:刘双雪 王宇杰 雷裕珍 白芸鹭

2022级1

组长:刘锦达

组员:康萌 张德录 曹炳宇 石雨承

2022级2

组长:曹齐诺

组员:张黄瑞鑫 曹雨轩 董天宇 郭鑫宇

2023级1

组长:李昊雨

组员:朱意博 范馨方 林伟煌 吴沅泽

2023级2

组长:李宗睿

组员:王荻赫 王正阳 路博正 翟立博

2. 指标分配

奖项

2021

2022

2023

一等奖学金

3

3

4

二等奖学金

6

7

7

三等奖学金

9

10

10

单项奖学金

6

7

7

校优秀学生干部

2

2

2

院优秀学生干部

4

3

3

校优秀学生

4

3

3

院优秀学生

7

7

6


四、疑义申诉

在学年奖学金、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过程中,师生如对评选工作有疑义,请联系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431-85168425。如仍有疑义,请及时向学生工作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