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人工智能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03-23 点击:

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质量,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2019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1. 坚持综合评价考核。复试方案坚持对考生德智体进行全面衡量,着重加强创新能力考查。

2. 制度健全程序规范。严肃招生考试制度,严密工作程序,根据考生报考的学科专业进行复试,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进行录取。

3. 发挥导师群体作用。选拔学术水平高、作风严谨的博士生导师组成导师组,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保生源质量。

4. 坚持信息公开透明。主动公开招生政策、工作程序、考核结果和监督机制等信息,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管理

成立人工智能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和录取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处理复试过程中的各种分歧与争议,负责学院博士研究生专业课考试及复试、录取的全面工作。成立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和复试工作小组,同时成立监督检查小组,对学院考试录取的工作程序、保密规定、信息公开公示和工作人员的廉洁廉政等进行监督检查。

1. 人工智能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常毅

副组长:张晓冰郑东

成 员:杨 博伍铁如刘富任玉莲

2. 人工智能学院资格审核小组

组 长:郑东

组 员:马 畅任玉莲王竞移谭筱川

3. 人工智能学院复试工作小组

组 长:常毅

成 员:五名及以上相关博士生导师

4. 人工智能学院监督检查小组

组 长:张晓冰

成 员:常 毅郑 东

三、复试程序

(一)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

1. 2019年吉林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2. 考生(含军人)本人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 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应届毕业硕士生需持研究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 已获硕士学位人员需持硕士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在国内获得硕士学位者,须提供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者,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 “博士报名信息简表”一份。

8. 须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专家推荐书”两份。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严格按照《吉林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意见》的规定要求审核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允许参加复试。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 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 材料造假或不符合要求者。

3. 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及报考表上的照片不相符者。

4.不符合《吉林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规定的报考条件者。

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3月25日

资格审查地点:行政楼608室

(三)体检

体检时间:2019年3月25日9:00-10:00体检地点:校医院

(四)复试时间

博士复试地点:鼎新楼C区403室

博士复试时间:2019年3月25日13:00开始。

(五)复试过程

1. 每名考生复试时间为30分钟左右。

2. 复试过程和复试的主要内容有详细记录,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 复试过程中,教师不得中途离场,不得接打电话,不得做与复试无关的事情。

4. 复试的各种记录资料存档备查。

四、复试内容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复试内容由综合素质和外语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为100分。

1.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100分,占复试综合面试成绩的80%,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语言表达能力、现场应变能力及逻辑思维能力及运用本学科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察考生对本学科研究方法的掌握程度以及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设想、预期成果、创新思想等。

2. 外语综合运用能力,满分100分,占复试综合面试成绩的20%,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阅读能力及运用专业外语的能力。

五、录取工作

(一)复试成绩计算

1. 学校组织的外国语考试仅作为进入复试的合格标准,不作为考生成绩计入总分。

2. 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初试业务课一、业务课二每科满分100分,复试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单科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3. 考生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业务课一+业务课二)×25%+复试综合面试成绩×50%。

(二)博士生录取全部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

六、信息公开公示

(一)学院将于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布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

(二)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人工智能学院

2019年3月23日